成都兒童辦理港澳通行證指南
導語 成都兒童辦理港澳通行證指南來了,包括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等。
一、申請條件:
內地戶籍居民(備案地非我市的外省戶籍登記備案人員除外)、駐蓉部隊現役軍人。
二、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港澳通行證的還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各出入境辦證大廳免費獲取)。
(二)申請通行證的需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未滿16周歲的可交驗戶口簿;非按需申領地區戶籍居民還需交驗戶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的可免交);軍人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三)非按需申領地區的外地戶籍居民按以下情形,分別交驗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交驗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證(學齡前兒童可交驗父親或母親的居住證);
2、成都戶籍居民的外省戶籍配偶、子女或父母,交驗成都戶籍居民的身份證或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蓉成年子女出具的書面關系說明);
3、在我市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省內戶籍居民,提交在讀證明;
4、全國通辦人員,提交與戶籍地一致的申請材料。
(四)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提交監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交驗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交驗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申請換發港澳通行證的或者持有效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提交通行證原件與復印件(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證件遺失或被盜的,提交相應情況說明。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攜帶辦理該業務所需的申請材料,前往出入境辦證窗口辦理。
(二)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出入境部門對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符合受理要求,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因私出境證件受理回執》。
(三)申請人完成繳費,需要郵寄證件的掃描《受理回執》左上角二維碼辦理郵寄手續。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預約取證時間領取證件,領證時提交取證回執、本人身份證或代取人身份證,回執遺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證領取證件。
四、申請提交:
(一)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1、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由一名監護人陪同或者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
2、持港澳通行證申請旅游簽注的,16周歲以下或7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其他人員需本人提交申請。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二)首次申請港澳通行證的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均應當采集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采集指紋的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采集指紋。
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五、辦理時限: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重慶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持通行證申請簽注,符合智能簽注設備辦理條件的立等可取;無法通過智能簽注設備辦理的省內戶籍居民、重慶戶籍居民、持我市居住證的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其他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需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內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開學時間臨近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證;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
七、辦公地址及辦公時間:
辦公地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區(市)縣公安出入境辦證大廳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延時時間: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八、辦理機構
市、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
溫馨提示:
(一)我市實行中國公民出入境業務“預約辦理”。內地戶籍居民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移民局”提前預約我市任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各出入境接待大廳將優先辦理已預約的出入境申請,未預約的申請人可能在當日工作時間內無法辦理業務。
推薦閱讀:成都港澳通行證網上預約流程(圖解)
(二)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時,通行證的有效期應比擬申請的簽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申請新簽注時,證件上仍在有效期內的同一前往地的舊簽注將被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