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一)問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期限是只需要符合《通知》規定即可嗎?
回答:不是的。《通知》未盡事宜,按原有規定執行,包括貸款期限不能超過抵押房產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辦理商轉公貸款的,還需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還款期數。
(二)問題:如何理解“或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例如某男同志法定退休年齡從60歲延遲到61歲11個月,那貸款到期日是多久?
回答:出生日期在1965年1月至1976年8月期間的男性,雖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齡不滿63歲,但貸款到期日可按不超過68周歲(63歲后5年)執行。女性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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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的通知 成公積金〔2025〕6號 各相關單位及繳存人: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及《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成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