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經相關部門認定,可申請將戶口遷入。
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含境外取得同等學歷的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落戶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需在落戶地正常繳納社保。
2024年2月20日前實施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大專畢業生成都入戶指南:
入戶條件:
在成都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可在取得畢業證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成都普通全日制往屆大專學歷畢業生入戶指南
前置條件:
非本市戶籍35周歲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畢業生,含國外取得學歷人員,可憑畢業證在成都東部新區、近郊區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落戶。
近郊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