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
四川臨時身份證跨省通辦
跨省通辦情形
公民異地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申領對象
在四川省內居住、就業、就學的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戶籍居民本人可以申領。未滿16周歲公民、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開通的省份有哪些?
全國其他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辦理時限
居民身份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后的三日內,受理地公安機關制作、發放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費用
10元。
辦理地點
全省各地臨時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受理點。
注:具體受理點位置請咨詢居住地派出所民警或辦證中心工作人員
政策來源,四川公安
首次申領
四川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一、受理范圍
目前已開通:
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市、貴州、云南、西藏、陜西共計16省(市、區)。
其余省(市、區)將陸續開通。
二、申領材料
1、年滿16周歲公民
(1)本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登記
(2)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3)現場簽訂書面承諾書
2、未滿16周歲公民
(1)本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登記
(2)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3)監護人《居民身份證》
(4)申領人與監護人的監護關系證明
(5)現場拍照留存申領人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
(6)監護人現場簽訂書面承諾書
三、受理地點
成都市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一站式服務辦證點”
四、收費標準
免費
五、申領時限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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