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條件
非本市戶籍的男性公民年滿60周歲、女性公民年滿55周歲,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因購房、投資、納稅、引資、居住期滿入戶本市5年以上的,可申請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本市戶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親屬關系佐證材料(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原件和復印件)
5、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投靠人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方式
為了減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實提升行政效率,所有業務均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平臺提交申請,進行網絡預審和入戶預約
步驟:關注“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在“市外戶口遷入”中申請網上郵寄辦理。
直達入口:點擊進入 (用微信打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