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育兒補貼申領全攻略
申領時間
9月8日起申領正式全面開放
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補貼對象應當具有四川省戶籍。
申領人資格
申請育兒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1名申領人。申領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嬰幼兒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父母離異的,由父母親中具有撫養權的一方申領育兒補貼。
2.嬰幼兒父母作為監護人缺失的,由其他監護人申領。
申領條件
符合補貼對象年齡、申領時限及下列情形的,可以申領育兒補貼: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
2.有子女死亡,存活子女不滿三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子女;
3.已生育三個子女,有子女按規定鑒定為殘疾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子女;
4.符合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現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生育的子女;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子女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每個子女均可享受: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收養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以及3周歲以下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的嬰幼兒。孩次按照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或合法收養并存活的子女依次計算。若屬雙胞胎或多胞胎的,每個子女均按出生順序在現有子女數基礎上遞增計算孩次。
補貼標準
育兒補貼按年發放。育兒補貼國家基礎標準為每孩每年3600元,至嬰幼兒年滿3周歲
(1)對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可連續申領3年補貼,共計10800元
(2)對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目未滿3周歲的嬰幼兒,可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補貼金額。先申領整年補貼,再申領剩余月份補貼。
2022-2024年各月份出生嬰幼兒申領育兒補貼金額對照表
圖源:央視新聞
育兒補貼計算器:點擊計算
?。ㄝ斎雽殞毘錾掌?,計算可領取的補貼月數和金額,以上金額為國家政策,各地政策暫未公布,目前,各地正在抓緊制定育兒補貼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預計各地可以在8月下旬陸續開放申領育兒補貼。)
申領所需信息
1.嬰幼兒基本情況:嬰幼兒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出生日期、性別、戶籍地址、孩次信息;如不是一孩還需填寫哥哥、姐姐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
2.申領人基本情況: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手機號、現居住地址、與嬰幼兒的關系。申領人為嬰幼兒親生父母一方的,還需提供嬰幼兒親生父母之間目前的婚姻狀況。
3.收款賬戶類型及賬戶信息。
申領所需材料
首次申請時需提交相關材料;首次申請后,次年申請續領如相關信息無變化,無需重新提交材料,僅需在線確認或通過子女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線下確認申請信息即可。若相關信息有變化,需按要求補充提交新材料。
申請相關材料主要包括
(一)嬰幼兒有關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首頁及嬰幼兒頁等相關資料。
(二)申領人有關材料:
1.申領人為嬰幼兒親生父母:如嬰幼兒親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結婚證。如離異,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離婚調解書、生效的裁判文書等法定有效材料),/應體現嬰幼兒撫養權有關信息;如喪偶,需提供申領人配偶有關信息。如屬其他情形,需提交相關說明,請申領人說明和嬰幼兒的監護撫養關系,簽字后上傳。
2.申領人為嬰幼兒養父母:需提供《收養登記證》或民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合法收養證明材料。
3.申領人為其他監護人:其他監護人包括順位監護人、指定監護人。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1)順位監護人:嬰幼兒父母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公安機關或法院出具)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認定材料(醫療機構精神疾病診斷證明或傷殘鑒定報告法院出具的無民事行為能力判決書)、順位監護人與嬰幼兒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2)指定監護人:嬰幼兒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人民法院出具的嬰幼兒指定監護人的佐證材料。
(3)兒童福利機構:機構法人證書、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材料、機構集體戶口簿首頁和嬰幼兒頁(如嬰幼兒戶籍未在集體戶口上的,需提供監護權佐證材料)。同時,需攜帶加蓋該機構公章的《育兒補貼申請表》
申請總流程
申領方式
育兒補貼由嬰幼兒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按規定向嬰幼兒戶籍所在地申領。
線上申請:以線上申請為主,申領人可通過支付寶、微信育兒補貼小程序,“天府通辦”微信/支付寶小程序育兒補貼專區,進入育兒補貼申領系統。
線下申請:需到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辦理。兒童福利機構應到機構登記地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辦理。
?#小程序:育兒補貼
?支付寶App(首頁搜索“育兒補貼”即可獲取小程序)
?#小程序:天府通辦
?天府通辦支付寶小程序(首頁搜索“天府通辦”即可獲取小程序)
申領步驟
進入天府通辦小程序后,首頁熱門服務點擊【育兒補貼】即可進入入口
詳細申領步驟:點擊查看四川育兒補貼線上申請入口+步驟
申領時限
申領人按年度申請。
1.對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首次申請應在出生當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連續兩個年度分別提出續領申請。
2.對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嬰幼兒:
2022年出生的嬰幼兒,可申領1次,應當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嬰幼兒,可申領2次,分別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嬰幼兒,可申領3次,分別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規定的年度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申請資格。
4.嬰幼兒,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領死亡當年的育兒補貼。申領人原則上應在嬰幼兒死亡當年提出申請,出生當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特殊情況辦理
特殊情況辦理,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嬰幼兒,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但尚未完成戶籍登記的情況。
1.申領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申領
2.申領人應在嬰幼兒死亡當年提出申請,出生當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3.申領人需提供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死亡證明相關材料,申領人戶口簿首頁,以及可判定申領人與嬰幼兒撫養關系的材料。
補貼時間及對象 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至其年滿3周歲。 其中,對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在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