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業補助金2021年還能申請嗎?
導語 社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 。
成都失業補助金2021年還能申請嗎?
近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關于不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和失業補助金政策。
關于不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和失業補助金政策
按照川人社發〔2021〕14號文件的規定,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要求2020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達到1年以上的條件;繼續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要求2020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超過24個月。
因我市2020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1年,為保障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結合我市就業形勢和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經市政府同意,2021年全市不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和失業補助金政策。
失業補助金以前消息: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保障范圍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
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結合本地區就業形勢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體實施政策,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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