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關于調整省本級產前檢查標準的通知
省本級參保單位、省本級定點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精神,積極響應黨中央和國務院號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進一步提高群眾生育醫療待遇保障水平,現就調整省本級產前檢查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銷方式
省本級產前檢查費按照定額補助標準報銷。
二、報銷標準
(一)生育1000元;
(二)懷孕滿4個月(孕16周)以上終止妊娠700元;
(三)懷孕不滿4個月(孕16周)終止妊娠300元。
三、有關說明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執行,以出院和終止妊娠時間判斷待遇。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上級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