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崗位
副總經理(業務方向) 1人
二、選聘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和注重業績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依法依規和市場化管理的原則。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好的政治素養。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認同公司發展理念,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與國內外相關市場、行業情況,有較為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處理復雜問題與突發事件的能力;
3.具有較為突出的經營業績。忠實履行崗位職責,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經營、管理目標,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和市場競爭意識,在同類崗位上取得過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遵紀守法,勤勉盡責,團結合作,廉潔從業,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二)崗位職責
1.協助總經理推進公司經營管理、產業投資、業務開展等業務工作,按時、全面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任務;
2.參與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協助總經理制訂公司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經營計劃等,分解到各部門并組織實施;
3.協助總經理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業務升級、改革發展方案,組織優化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4.根據公司業務結構需要,組織開展新項目可行性調研論證,組織實施經公司會議批準的新項目;
5.協助總經理制訂公司業務擴展,新業務開發的發展戰略,編制年度經營計劃,完成年度經營目標任務;
6.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任職資格條件
1.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0歲(含50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學歷;
3.熟悉現代企業管理,外貿、內貿、金融、經濟等行業累計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業績突出,企業管理崗位任職2年及以上,職業素養優良,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創新能力、協調能力強,有較強的業務開拓、資源整合能力;
4.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不受理報名的情況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作出處罰的;
4.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7.其他不宜報名的。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評(含履歷業績評價、面試)、確定考察對象、綜合考察、確定擬聘人員、任前公示、履行聘用任職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
2. 報名方式
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應聘者姓名”。各類報名資料均以附件形式發送至選聘郵箱:[email protected]。
3. 報名資料
(1)報名人員須準確完整填寫《履歷業績表》、個人承諾書(簽字掃描件附件1、2)。
(2)報名人員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②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獲獎材料;③所在單位及個人任職職位、時間符合要求的相關材料;④近期電子版2寸證件照。以上所有材料須提供掃描件,電子版壓縮包一并發送招聘郵箱,報名材料均不退還。
(3)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對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信息嚴格保密。凡提供不實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相關協議。
(二)資格審查
按照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資格條件合格人數與選聘崗位擬招人數比例不低于3:1,若達不到比例要求,則暫停該崗位市場化選聘,后續是否開展另行確定。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應聘者的選聘或者聘任資格。
(三)綜合測評
綜合測評重點考察和評估應聘者的從業經歷、工作業績、專業知識、任職經歷、管理能力以及與崗位和公司的匹配度。
(四)考察和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綜合測評結果,確定考察對象,對考察對象進行實地全方位考察或第三方背景調查,并對考察對象的學歷、履歷、任職資格等情況進一步核實。必要時,對人選征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根據考察結果綜合分析研究擬聘用人選。若經審議研究后,認為某崗位確無合適人選,可取消該崗位的考察和選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按相關程序研究確定擬聘任人選,并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聘任手續。
五、崗位管理
本次選聘的副總經理(業務方向)屬市場化身份,實現市場化管理,若聘任人員原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市場化選聘的副總經理(業務方向)實行聘任制、任期制,原則上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的,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工作表現研究決定續聘或不續聘。任期內出現違法違規,損害出資人和公司利益,或有其他不適宜繼續履職情況的,公司按程序予以解聘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六、說明事項
1.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和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已錄用的,解除勞動合同。
2.填報信息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四川省工藝品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4.咨詢電話:028-83235836
監督電話:028-83220601
七、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