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主要修訂以下四方面內容
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將“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更改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取消了辦理生育登記時生育數量的限制。明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簡化了生育登記的要求。規定網上辦理生育登記時,可通過相關信息系統調取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電子證照的,不再上傳身份證明材料。
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辦、生育登記信息共享、電子證照共享等內容。
最新回應:從四川省衛健委相關處室獲悉,《辦法》中所說的“生育登記”并非大眾所認為的“上戶口”,生育登記可以通過網上登記,主要是向群眾宣傳告知其有哪些權利、義務,也是部門對群眾基本情況的了解,“跟上戶口是不一樣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開展。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口家庭處接線工作人員解釋稱,他負責計劃生育工作,據其了解,辦理生育登記,是為了保證婦幼服務更好地開展,保障相關部門對當地人口的有效監測。《辦法》并非鼓勵不結婚生孩子,而是為了保證“未婚先孕”人群的權益,讓其進行生育登記后就享有一些婦幼保健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