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津貼是由醫保經辦機構支付給單位,由單位發放給個人。
具體如下:
生育津貼由醫保經辦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用于女職工在生育、產假期間應享受的工資等待遇,經辦機構撥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額由女職工所在單位補足。
用人單位申領方式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在網上申領生育津貼:一是女職工在2021年12月1日后生育;二是已在成都市定點醫療機構刷卡結算了生育醫療費和產前檢查費。
申領路徑
四川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廳→網上經辦→生育津貼核定。
結果打印路徑
四川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廳→報表打印→生育津貼核定單打印。
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女職工生育
按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乘以相應天數計發。順產98天,難產(含剖宮產)113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女職工終止妊娠(流產/引產)
按終止妊娠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乘以相應天數計發。懷孕滿7個月以上98天;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42天;懷孕未滿4個月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