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地區
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授權,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
需要提供的材料:
在試點地區,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不但要出具雙方當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還應當出具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試點地區
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授權,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
需要提供的材料:
在試點地區,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不但要出具雙方當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還應當出具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