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一款,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另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
因此,孕媽一般可以休98天順產產假+60天生育假+1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188天。
如果難產的,再增加產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再增加產假15天。
注:享受純母乳假的女職工,須在愛嬰醫院分娩,出院后三個月內確屬純母乳喂養產婦,并且由愛嬰醫院出具的《純母乳喂養證明》的可享受增加的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
拓展閱讀
產假是否包含節假日?
產假是按自然日計算,包括休息日和節假日。比如端午節和五一勞動節這些是算在產假里面的,如果產假遇上法定節假日是不延長的。
產假能分開休嗎?
產假不能分開休,應該連續一次性休完。
懷孕流產,有產假嗎?
孕期流產的女職工,也享有休產假的權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二款,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