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現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關于階段性降費率政策。
將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為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4%。
二、關于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一是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執行,享受穩崗返還的參保企業上年度失業保險足額繳費應滿12個月。
二是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5.5%把握。
三是參保企業裁員率按2023年度該企業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與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月平均人數之比確定。
四是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關于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已享受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每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享受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我省技能提升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關于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我省標準為每招用1人補助1500元,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關于勞務派遣單位申請穩崗返還政策。
一是勞務派遣單位認定范圍為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
二是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不在穩崗返還政策覆蓋范圍之內。
三是勞務派遣單位申領的穩崗返還資金中,涉及被派遣勞動者部分,應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涉及其余自有員工部分(含依法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全額享受。
四是勞務派遣單位申請穩崗返還時應如實向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參保人員用工形式、實際用工單位類型、2023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明細證明,并在收到穩崗返還資金3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撥付實際用工單位的劃款憑證。
五是勞務派遣單位未如實提供相應材料,或未在3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足額劃撥至實際用工單位的,未劃撥資金須退回失業保險基金,且次年不得享受穩崗返還政策,情節嚴重的將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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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接:https://rst.sc.gov.cn/rst/jdhy/2024/7/3/cfdca530e1594aeeb91a7e4659b049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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