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傷認定辦理指南
導語 成都工傷認定申報工傷應當攜帶哪些材料?成都工傷認定辦理指南來啦,包括認定材料、辦理地點等。
一.申報工傷應當攜帶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含職工受傷害時的初診診斷證明)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申請人能夠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期間產生的費用誰承擔?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三.工傷認定辦理地點在哪里?
1.在市人社局辦理的:
①在四川省本級參加工傷保險且單位注冊登記地在成都市內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②在成都市本級參加工傷保險且單位注冊登記地在成都市外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2.在區(市)縣人社行政部門辦理的:
①在成都市本級參加工傷保險且單位注冊登記地在成都市內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注冊地區(市)縣人社行政部門辦理;
②在區(市)縣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③在區(市)縣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④在區(市)縣行政區劃內從事生產經營但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四.作出工傷認定結論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